姜某诉迁安市XX医院阑尾炎手术操作不当致脑损害一案

如信律师
来源:原创作品,请勿转载

【关键词】   阑尾炎   预激综合症  脑梗死  医疗事故  医疗过错

【案情介绍】

2011327日,患者姜某因“下腹疼痛间断发作2年加重5天,咳嗽鼻塞5天入院”。查体体温37℃,脉搏70/分,血压100/70mmHg,右下腹压痛,以麦氏点为著,无反跳痛及肌紧张。胸片提示支气管感染。328日,患者腹痛稍缓解。心电图检查提示预激综合征,异常心电图。329日,患者右下腹疼痛较前减轻,偶有咳嗽。331日,患者无发热,稍“憋”喘。

41日,行腹腔镜阑尾切除术,术前术后诊断为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9:40,心电监护提示QRS波群的心动过速,心率160/分,9:42转入室颤。9:47气管内涌出粉红色泡沫样痰,速尿20mg,吗啡5mg入壶,血压78/38mmHg1020,恢复窦性心律,11:05患者呼之睁眼,予4mg咪唑安定。

11:25,转入ICU,体温不升,心率140/分,血压128/85mmHg,院方考虑患者在11:05呼之睁眼,认为其脑损伤较轻,未予脑保护处理。42日,9:00患者突然出现高热,意识差,呼之不能睁眼,始停用力月西,体温达39.8℃,院方考虑中枢性高热,始给予20%甘露醇降颅压。15:10,患者呼之不应,瞳孔对光反射迟钝,阿拉明及去甲肾上腺素维持血压,转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治疗。

入院后,患者神志处于昏迷状态,双侧瞳孔不等大,左:右=3.5mm4mm,对方反射迟钝,疼痛刺激无反应,物理降温,人工冬眠,甘露醇、呋塞米联合甘油果糖脱水,CT提示脑实质密度弥漫性减低,MRI提示双侧额叶、顶叶、颞叶、枕叶、丘脑、尾状核头及小脑半球多发异常信号,考虑急性期脑梗死。

412日,患者转入宣武医院,诊断为缺血缺氧脑病。

后患者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于中国人民解放军XX总医院进行康复。

原、被告双方因此产生医疗纠纷,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已经构成医疗事故,起诉至迁安市人民法院

【律师分析】

本案鉴定前,律师通过对病历资料的研究后分析被告医院存在如下医疗过错:

1院方手术方式、麻醉方式选择不当,导致患者全麻中出现室颤,造成严重的缺血缺氧脑病。

2院方未重视患者术前患者异常心电图,未能及时明确诊断,系统评估患者是否耐受麻醉和手术,导致患者术中出现室颤,发生缺血缺氧脑病。

3院方麻醉未复习术前心电图,利多卡因应用不当,导致患者由心动过速转为室颤、心衰、低血压、缺血缺氧脑病。

4院方未重视患者室颤、心衰的病史,未能及时进行脑保护措施,导致患者缺血缺氧性脑损伤加重。

5院方在患者发生缺血缺氧脑损害后,持续应用镇静药物,掩盖患者症状,加重患者脑损害。

【鉴定意见】

本案经摇号程序选定鉴定机构,由迁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法医学司法过错鉴定,听证会后,鉴定机构给出如下鉴定意见:

1、院方术前告知补充分,没有就预激综合症及可能发生的不良结果向家属进行告知;

2、院方对预激综合症可能发生的不良结果认识不足,术中发生心率失常处置不当,存在过错;

3、患者室颤复苏后,脑保护措施不够积极,存在过错;

医方的过错与患者脑损害及后遗症状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50-60%

【法院判决】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还未判决,待法院判决之后会及时更新本案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