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该如何解决医疗纠纷?

如信律师
来源:原创作品,请勿转载

       近年来,医疗纠纷一直是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结合近年医疗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北京如信法律服务网认为,医疗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患间缺少有效沟通,还有不少患者缺乏医疗风险认知,对疗效期望过高,在没有取得预期治疗效果时,往往会提起医疗纠纷诉讼,以挽回部分损失。

北京如信法律服务网便结合典型医疗纠纷案例,就医患间的责任义务、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效力等问题予以明晰。

患者李某因左踝关节外伤至某医院治疗,手术后多次到同一医院门诊换药。最后一次换药时,李某切口红肿流脓,再次接受手术治疗。后来李某病情严重,导致恶化。李某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提起诉讼。

审理中,李某提交门诊病历手册一本,但其中仅记载了其在医院骨科门诊检查及出院后其中一次在医院换药的情况,没有其他几次换药情况记载。李某称其他几次换药时医院并未书写病历。

       法院审理认为,患者门诊换药,仅可能形成门诊病历,而门诊病历手册的保管责任在患者一方,医院不能强迫患者每次就诊、换药时均使用同一本病历手册,医生也只能在患者提供的病历手册上书写病历。患者没有携带同一本病历手册、患者认为换药没有必要书写病历、医生在患者提供的病历手册上书写了病历而患者没有提供给法院的情况均可能存在

综合本医疗纠纷案例情况,患者不能提供由其保管的门诊病历手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患双方关于病历的争议普遍存在,病历资料的举证责任分配直接关乎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如果医疗机构没有为患者书写病历,患者有权要求其书写。如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没有为其书写病历,原则上不予认定。同样,医疗机构主张患方抢夺病历或隐匿部分病,除有充足证据证实,原则上也不予认定。北京如信律师事务所任微律师专业代理医疗事故案件,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