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仲裁时效?

如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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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时效指权利人如果不在一定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提起仲裁请求,就丧失通过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适用法律中断、中止的规定。

  但有一个例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时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法律上的时效是程序性规定,具有强制性,将直接影响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也就是即便是实体权利正当,但是由于违反程序性规定,将导致实体权利不受法律保护,这里权利人丧失的是一种胜诉权,而并非诉权。时效限制体现了“法律不保护在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的立法思想,故权利人除了重视实体权利保护的同时,也要关注程序性规定,切勿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