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诉北京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致患者死亡一案

如信律师
来源:原创作品,请勿转载

【关键词】  骨折  脓毒性休克   肺炎   医疗事故  医疗过错

【案情介绍】

2016年1月4日,患者因两周之前在家中不慎摔伤,致腰3椎体骨折入北京市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治疗。患者入院之前,身体状况良好,入院查体显示:神志清楚,查体合作,双肺扣清音,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干湿罗音,心率78次/分,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明显病理性杂音,无心包摩擦音。神经系统检查:生理反射均存在,病历反射未引出,整体状况良好。2016年1月8日医院为患者实施切开复位椎弓根内固定及椎板减压术,术后进入ICU病房,随后患者病情加重,出现脓毒性休克、术后切口感染、重症肺炎、Ⅰ型呼吸衰竭、心率失常、消化道出血、肾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重度肝损伤等症状,于2016年1月19日死亡。

【律师分析】

1、患者术前就存在凝血功能异常,但院方在凝血功能异常的情况下仍然决定进行手术,是导致患者术后持续出血、感染的重要原因。

2、患者术后第二天直至去世,红细胞、血红蛋白持续偏低,说明患者有持续出血的情况,但医院未能及时查明出血的原因是什么,未能有效的对症治疗。

3、患者自术后感染持续加重,在使用抗生素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真菌培养和耐药测试,但院方直到2016年2月15日才对患者进行耐药测试,极大的延误了治疗。

4、2016年1月18日超声提示后背腰椎伤口皮下可见低回声区,大小约0.2×0.3cm,院方始终未能确诊该回声区的性质。

5、术前在患者能行动时未给患者进行肺部的检查,术中未对肺部感染进行有效预防,术后出现肺部感染,直到患者病危之后才给患者进行CT检查,而且在CT室外长时间等候。

6、术前医生告知患者有严重的骨质疏松,是否适合钉入钢钉,请专家予以审查。

7、用药问题,引流问题,造成患者手术中大面积,伤口感染,术前患者一直在吃华法林,明知病情仍然坚持手术,术后出血不止,身为医生难道不知道华法林的危害吗,请专家予以审查。

8、ICU的医生未能及时对症下药,延误患者病情的之力啊,诊断失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案件结果】

本案经过任微律师的努力协调,最终以十五万元调解终结,家属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