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北京某医疗整容机构双眼皮手术失败一案

如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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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双眼皮切割手术    医疗事故 医疗过错

【案情介绍】

2014年5月4日,刘某到北京市某医疗美容机构进行微整形,术后效果不满意。刘某要求的是从先内双,逐渐展开的双眼皮,但术后发现是头至尾全宽的双眼皮,没有达到刘某术前的要求。手术费花费两万元,鉴定费一万元。

原、被告双方因此产生医疗纠纷,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已经构成医疗事故,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东城区法院摇号选择鉴定机构,经鉴定被告医院无过错,医院无需赔偿,原告面临败诉。案件鉴定结果出来后,刘某委托本所代理本案,接受委托后,律师认真研究全部案件材料,从细节入手,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以调解结案,刘某获得五万元赔偿,避免了败诉。